{{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初審收件:11/7(一)至11/11(五),低年級(一、二)由導師收件;4-6年級由任課美術老師收件。
二、複審收件:11/14(一)至11/16(三)中午12:00止,由導師或美術老師以班級為單位統一造冊裝袋送件,每人最多2件,每班最多10件,由校內美術老師集中評選後送市賽評選。
三、因尚未收到教育局111學年度小小美術家護照,一年級新生先每班發20本,請導師優先給要送件學生使用,不足部分收到後會再補給學生;舊生請繼續使用一年級發給的美術家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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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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