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檢送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積分審查原則、日程表及申請表各1份,請申請教師詳閱相關內容,並依規定辦理,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
各縣市因應少子化趨勢,各級學校減班係普遍現象,請對前開現象有所體認。各縣市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至「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https://tasweb.kh.edu.tw/115)>一般訊息公告>各縣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規定資訊」參考運用,請詳閱並審慎選填志願。
倘有經達成介聘之教師,不參加該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或經審查通過,不到該校報到,其議處部分,除不可抗力者外,依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規定,予以「記過」以上之處分,並於10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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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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