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初階教師參與資格
一、 必須具備「在職教師」身份(含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代課教師)。
二、 必須至少有兩次以上戶外跨夜課程*帶領經驗。
三、 必須具有持續二年以上戶外活動相關經驗。
四、對下述五項戶外活動之一項或兩項具有教學能力*
(一)登山 (二) 溯溪 (三) 繩索(攀樹、垂降、走繩)(四)獨木舟 (五) SUP立槳
五、對戶外教育的風險管理能力與實作技術有高度熱忱,並有意願成為本計畫培訓師資者。
六、 身體健康體力良好者,足以勝任戶外教育風險管理推動工作。
七、 能夠承諾全程參與三階段培訓課程規劃。
(一) 第一階段:風險管理工作坊(三天)
(二) 第二階段:風險管理野外實務操作(三天)
(三) 第三階段:基礎風險管理課程工作坊(兩天)
八、已取得初階種子教師身分者不可再次報名。
註1:戶外跨夜課程*:指教師帶領學員在戶外場域進行「至少一晚以上住宿或露營」的課程活動,且含完整教學或實作內容。單純校外參訪、畢業旅行或未包含教學與實作的夜間停留不列入此範疇。
註2:教學能力*:指能安全且正確地規劃並帶領學員操作戶外活動,並有效引導學習。僅帶領學生前往活動地點交給廠商/教練/店家/導覽人員進行課程者,不列入具教學能力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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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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