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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自114年10月1 日起實施。

{{ $t('FEZ001') }} 張敏慧

{{ $t('FEZ002') }} 健康中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82018號函辦理。

二、考量國際間COVID—19疫苗接種建議從「普遍接種策略」轉為「風險族群導向策略」,以年長者或具重症高風險因子 者為主要接種建議對象,依據上述ACIP會議決議調整114年 秋冬接種對象以10類對象為主,爰自114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 步分2階段開打,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114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 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 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 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 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 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 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 (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二)第二階段(114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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