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體育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校長盃游泳比賽辦法
一、目的:提倡健康休閒活動,營造校內游泳風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輔導室、教務處、總務處、人事室、會計室、游泳隊家長
四、比賽日期與時間
日期:114年06月04日(星期三)時間:13:00 至 15:30(12:30開始檢錄)
五、比賽地點:本校游泳池(進出都由靠近游泳池側門,請勿走正門)
六、報名資格本校在學學生一至六年級學生均可報名,每班視程度自由報名。
七、113學年度校長盃游泳比賽項目
類別 | 年級組別 | 項目與規格 | 限制與備註 |
|---|---|---|---|
個人賽 | 五、六年級 男童、女童組 | 25公尺自由式(捷式) 25公尺蛙式 | 每組每式,每班限報三人 |
個人賽 | 一至四年級 男童、女童組 | 25公尺自由式(捷式) | 每班每組各限報三人 |
團體賽 | 四、五、六年級 | 100公尺接力賽 (每人游25公尺) | 每班正選4名,候補1名 (男生與女生至少一名) ※每班限報兩名曾參加過北區或市小運游泳比賽的選手 |
八、比賽辦法:各項各組皆採計時決賽方式進行。
九、獎勵前三名:頒發獎狀與獎牌、四至五名:頒發獎狀
十、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05月28日(星期三)12:00前
十一、裁判與工作人員:由本校教師及游泳隊家長志工擔任。
十二、經費預算比賽所需經費由校內相關經費支應。
十三、附件
附件一:賽場地配置圖。
附件二: 報名表
※參賽注意事項
一、游泳池設施與參賽建議
二、接送與用餐安排
三、低年級學生參賽須知
比賽需家長陪同:低年級學生參賽時,家長務必須全程陪同,以協助比賽順利進行。
四、更衣與設施使用規範
五、比賽天氣與安全規範
六、觀賽區域與安全注意:目前觀賽區僅設一區,請觀賽家長與親友遵守規範。為避免意外發生,請勿靠近泳池邊緣,避免跌入泳池。
比賽規則:
參加比賽選手須於檢錄前20分鐘自行施作暖身操,以避免運動傷害;並於指定時間至大會檢錄處參加檢錄(報到),唱名三次如未準時報到視同棄權。
本次比賽選手嚴禁跳水出發,選手準備出發時至少需要有一隻手碰觸牆壁(建議以一隻手在前,另一隻手抓住溢水溝,蹬牆出發)。
參加蛙泳比賽的選手,以一次划臂、一次踢腳、一次換氣為動作週期;抵達終點時需以兩隻手同時觸牆,如果一隻手前一隻手後,則以後面那隻手觸牆時間為抵達終點之時間。每犯規一次秒數加2秒鐘。
四、 接力比賽進行接力時,前面一個棒次的選手必須手部觸牆後,下一棒次的選手方可蹬牆出發,若未觸牆就出發,則每犯規一次增加該隊比賽總成績2秒鐘,增加秒數次數可以累計。
五、 參加接力比賽之選手每隊報名出賽人數共四人(每班限報兩名曾參加過北區或市小運游泳比賽的選手),選手棒次及候補選手人選可不依報名表上之順序自行安排,唯出賽選手人選仍須按照 報名表上填寫之五位選手其中四位。
六、 接力比賽進行時,已經完成傳接棒的選手及要下水比賽的選手須聽從裁判指示離開泳池或下水,不得任意進入其他隊伍之游泳水道干擾其他隊伍之選手。若有隊伍未遵從上述規定,而嚴重影響到比賽之進行,則取消該隊伍之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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