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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114學年度教師介聘他縣市注意事項(各縣市公文陸續更新)

{{ $t('FEZ002') }} 人事室|

一、各縣市因應少子化趨勢,各級學校減班係普遍現象,請教師於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時,須對上開現象有所體認並審慎擇定。

二、經達成介聘之教師倘有未至介聘學校參加教評會審查,或經審查通過後未至該校報到者,10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他縣市;其議處部分,除不可抗力者外,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予以「記過」以上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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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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