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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有關114學年度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或介聘他縣市意願登記事宜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擬參加114學年度介聘市內他校或介聘他縣市之教師,請即日起至114年2月12日(星期三)前,至人事室預先登記。需提經教評會同意,俟相關作業程序公布後,將另行通知辦理。

(二)市內介聘及他縣市介聘僅能擇一申請

(三)申請介聘服務年資條件(服務年資採計至114年7月31日):

1.市內介聘須於本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

2.他縣市介聘須於本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或為下列情形之一者:

(1)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

(2)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四)前項所稱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但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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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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