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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節錄關於使用者須知部分)

{{ $t('FEZ001') }} 資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節錄關於使用者之權利、責任及相關安全原則:
(一)初次申請者應驗證使用者身份。
(二)應強制使用者最低密碼複雜度;強制密碼最短及最長之效期。
(三)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不得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導致他人權益受損。
(四)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應尊重智慧財産權,不得有違法傳送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産權之行為。
(五)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不可作為商業用途。
(六)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不得任意窺視其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不得盜用他人或系統資源,或以任何方式影響系統正常運作。
(七)使用者辦理公務、及重要(或敏感)專案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可規劃專用電子郵件信箱),不得轉至外部私人信箱收發公務資訊。
(八)教職員如轉任或借調至公務機關服務者,不得使用學校電子郵件信箱收發公務機關相關電子郵件。
(九)使用者如因故無法使用公務信箱讀取訊息,以致影響公務執行,得由直屬單位主管指定代理人提出申請,並經郵件維護負責單位審核必要性後,授權代理人讀取公務信箱相關內容。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0-11|

{{ $t('FEZ005') }}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