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第7點:
教師於寒暑假外之學期間,如因公、特殊事由或重病出國就醫等原因請假出國,得由學校審酌無影響教學及校務推展後,核准給假。
前項特殊事由,由學校在維護學生受教權及兼顧教師請假權益,衡酌個案事實情形認定。
二、教師如需於學期間(含畢業班已無課務時)出國,請依上開規定辦理。當事人以書面報告提出申請,敘明因公、特殊事由或重病出國就醫等原因,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校長核准後,始准於學期間(含畢業班已無課務時)出國。案如奉核准,請於差勤系統線上申請差假,並上傳簽核文件。
※出國請假請點選「出國或赴大陸」,差勤系統路徑如下:
或
※「出國或赴大陸」請假申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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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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