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遴選辦法」辦理。
二、敬請將推薦資料於113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東華大學秘書室公關宣傳組(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信封請註明「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並請一併寄送電
子檔(word檔)至電子信箱:peiyao@ndhu.edu.tw,郵件主旨請以「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姓名」為題,推薦表請提供電子檔(word檔)。
三、檢附「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遴選辦法」及「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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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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