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開始申請了,
申請表可自行列印或至人事室索取,
填寫後請親自簽名,並請於113年3月18日前提供予人事室,俾利後續作業。
再次提醒,日前行政院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自113年起將推動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每學期1萬7千5百元) ,拉近公私立大專學雜費差距;但此方案不能與「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每學期3萬5千8百元) 」同時領取。
※注意:如申請「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請自行向各私立大專院校表示不依上述方案減免學雜費; 如有依「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減免學雜費,將無法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已領取者依規定須追繳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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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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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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