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2年12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2303167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依行政院112年10月6日院臺性平字第1125015285號函,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爰旨揭課程類別代碼配合增修,其中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必須完成課程範圍之「性別平等」類別項下新增「性騷擾防治法規及意識」,請各機關核實填入課程類別代碼,並鼓勵所屬公務人員踴躍選讀相關課程。
三、另查自113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仍聚焦於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又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本府112年12月29日府授人考字第1120155803號函計達);爰請各機關(構)學校應依業務需要,並按年
度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有關「機關業務知能訓練」及「自我成長及其他」課程類別代碼部分,覈實勾選是否與業務相關(以人事機構為總管理窗口),並鼓勵同仁參與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本府105年12月20日府授人考字第10516088200號函計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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