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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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校111學年度校內美術比賽計畫辦理。
二、本競賽名次僅取"特優"(最多5名)、及"優等"(預計10名),錄取人數依各項目由評審老師評選,依實際狀況可增額或從缺。
三、平面設計類,依規定須裱框處理,預計於9/21(三)發下裱框通知,請平面設計組特優選手須於10/3(一)下午17:00前交回教務處教學組,由學校統一送件。
四、水墨畫類,不可裱框,但可托底,如需托底請託底完畢後,於10/3(一)下午17:00前交回教務處教學組,由學校統一送件。
五、其他類組不須裱框、托底,由學校直接送件比賽,不先退還學生。
六、特優作品暫不退還學生,由學校送台北市市賽進行複賽;優等作品發還學生,僅擇日頒發學生校內獎狀;未入選之參賽作品均發還學生。
七、低、中、高年段比賽名次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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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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