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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法令宣導】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從事與留職停薪事由不符之情事

{{ $t('FEZ002') }} 人事室|

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從事與留職停薪事由不符之情事(例如:前往國內外學校進修);其違反者,服務之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廢止其留職停薪,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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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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