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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自備載具(BYOD)到校學習實施計畫

{{ $t('FEZ001') }} 資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6月10日北市教資字第1113059127號函續辦。
二、運用行動載具及科技輔助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已成為當前教育趨勢,本市自110學年度推動「學生自備載具(BYOD)到校學習」,鼓勵學校開放學生自帶載具到校學習,以利教師安拍課程前、中、後學習任務,打造「無所不在學習」,並以學生學習數據實施適性教學及即時補救教學,提升學生數位學習綜效。
三、本市111學年度「學生自備載具(BYOD)到校學習」實施計畫重點事項臚列如下,其餘事項請逕依本局111年6月10日北市教資字第1113059127號函辦理。
(一)實施對象: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小三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學生,國中小以2班(含)以上或一個年級全年級參與為原則,高中職以一個年級參與為原則。
(二)申請期限:旨案第二階段申請期限自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預計11月1日公告獲選學校名單。
(三)申請方式:請檢具申請表、自主管理檢核表、教學計畫、經費概算表及校園載具管理規範等資料(含核章掃描pdf檔及可編輯odt檔),以電子郵件逕送本局承辦人彙整,資訊教育科張科員,email:edu_ict.13@mail. taipei.gov.tw。
(四)補助項目:補助申請通過班級每班1臺大尺寸液晶觸控顯示器(限安裝於級任教室,又教室已有大尺寸觸控螢幕者,不重複補助),及每班BYOD教學設備、系統軟體資源資本門經費計新臺幣3萬5,000元。
四、檢附「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自備載具(BYOD)到校學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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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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