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國民小學

人事室公告訊息

114年年終工作獎金申請相關事宜(短期代理教師申請期限至115年1月9日止)

{{ $t('FEZ002') }} 人事室|

一、114年期間新進「長期代理教師」,於本校到職前有本年度其他公務機關及公立學校按日或按月計酬之服務年資(例:支領日薪短期代理),請於1141231(星期三) 前提供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正本至人事室,以利核算年終工作獎金核發比例。※到職時已提供之離職證明免重複繳交。

 

二、11412曾於本校擔任「支領日薪短期代理教師」,有意於本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者:

(一)申請資格:11412曾在本校擔任支領日薪短期代理教師,且未在其他機關學校重複請領年終工作獎金者。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19(星期五)前備妥全部應附資料送至人事室,逾時不候。

(三)應附資料:

1.「附件1-年終工作獎金請領申請書」(本校服務年資請務必詳填第2頁服務證明表格,並請業管單位核章確認屬實,始得採計)。

2.114年度按日或按月計酬之其他公務機關、公立學校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正本,按日計酬者須載明服務日數

※年終獎金採計年資以「按日或按月計酬」者為限,不含按鐘點計酬之年資。

 

三、欲至其他機關學校申請年終工作獎金,需本校短期代理服務證明書者,請填寫「附件2-短期代理教師服務證明書申請書」經業管單位(教務處或幼兒園)確認無誤後送本室辦理。

 

四、檢附行政院訂定114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供參。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15|

{{ $t('FEZ005') }}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