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市府多次函請各機關學校向同仁加強宣導,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例如瀏覽股票、購物網站、從事網路遊戲、博弈或於外部網站發表個人言論等影響機關形象及業務推行之行為。邇來有部分媒體報導,本府同仁涉有於上班時間從事錄製私人影片並上傳至外部網站(例如Youtube、抖音【Tiktok】)等非公務行為情事,致有損本府為民服務形象。
二、為維持本府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於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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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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