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具代表權者
(1)需於111年11月20日(星期日)下午5 時前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參賽意願,填報 同意者逕依規定於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全國賽;填報放棄者需於11月16日(星期三)前函報教育局、副知復興高中棄賽切結書,並於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函報教育局之公函字號。
(2)具遞補資格者:需於111年11月20日(星期日)下午5時前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參賽意願,未於期限內填報參賽意願者視為無意願。
(3)主辦單位將於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公告各類別各組決賽代表剩餘名額,並由本校依各校填報參賽意願情形,自有意願參賽者中擇優依序通知遞補,請接獲通知參賽者於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全國賽。
二、全國賽報名期程:
(1)取得本市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者及逕行全國賽之團體及個人,均依下列期程及方式辦理報名。
(2)請於111 年 11 月 20 日(星期日)上午9時開始開放決賽報名系統並受理報名。請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之全國賽決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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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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